全民健康保險制度
每年有許多來自世界各地的訪客到臺灣瞭解全民健保制度。臺灣也曾為許多不同國家的高階衛生管理者舉辦研習課程,如沙烏地阿拉伯、泰國、蒙古、菲律賓、韓國、越南、愛沙尼亞、馬來西亞及印尼等,樂意與各國分享我們的經驗與專長。全民健康保險是臺灣辦理之社會保險,也是臺灣社會安定及民眾健康安全的重要支柱與保障。
在臺的外國人領有居留證明文件(外籍人士-外僑居留證)者,應自在臺居留滿6個月或其曾出境1次未逾30日,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,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參加健保,但合法的受僱者,自受僱日起參加健保。只要加入本國全民健康保險,即可持健保卡至有提供各項預防保健服務之醫事服務機構接受服務。 若您想詢問有關加、退、停、復保、投保金額調整及健保費的計算等,牽涉實際資料核定的問題,請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:0800-030-598。
目前外籍人士來臺合法僱用並領有居留證者,自受僱日起應參加健保,保費計算從受僱日起算,直到離職退保為止,外籍人士享有和國人相同的就醫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