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臺灣置產
若打算長期居住並於臺灣置產,外國人購置不動產需檢附下列相關文件,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辦理:
- 土地登記申請書。
- 土地權利變更之權利人及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。
- 買賣移轉契約書。
- 繳稅或免稅證明文件(如土地增值稅或契稅)。
- 互惠證明文件(美國夏威夷州已列入互惠國家一覽表則免附)。
-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(如屬非都市土地者免檢附)。
- 土地所有權狀。
- 授權書(如本人不能親自申請,須加附授權書)。
- 其他經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。
另有關外國人在臺灣取得土地權利相關作業程序、資料,業已登載於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。